青海出臺《工作程序》 優化地方藥品標準制修訂流程和時限
中新網西寧3月20日電(祁增蓓)記者20日從青海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為優化地方藥品標準制修訂流程和時限,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省級藥品標準的管理工作,日前,該局出臺了《青海省地方藥品標準制修訂工作程序》(以下簡稱:《工作程序》)。
青海省藥品監管局藥品注冊處處長李勇說,《工作程序》的制定是促進青海中藏藥高質量發展健全完善標準體系建設的細化舉措,也是完善醫藥領域腐敗問題漏洞短板的有效補充,更是青海推動藥品安全鞏固提升行動加強制度機制建設的具體措施。
據介紹,《工作程序》以青海特色、傳統工藝和習用歷史為根本,界定和明確了青海省地方藥品標準的適用范圍,其中突出和強化了醫療機構制劑標準理念,將其納入省級藥品標準范疇,既符合了藥品標準管理的共性規則和要求,又體現了青海特點的管理規律和經驗。
同時,基于《藥品標準管理辦法》“省級中藥標準”規定和《中國藥典》技術要求,《工作程序》分別明確了中藥材、中藥飲片炮制、中藥配方顆粒、醫療機構制劑四類標準的制定和修訂程序及要求,有助于規范藥品標準管理工作,強化了“最嚴謹的標準”的建立完善。
為促進中藏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推動標準的有效執行和準確運用,《工作程序》提出鼓勵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等社會各方積極參與地方藥品標準的研究和提高工作,并對標準物質的制備、標定、保管和分發等作了基本要求。
近年來,青海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堅持質量引領、標準規范與服務發展相結合,以滿足醫藥產業和企業壯大發展對藥品標準的訴求為出發點,著力在完善地方藥品標準體系建設破解制約中藏醫藥高質量發展的瓶頸和短板上下功夫,積極推動青海省醫藥產業在高質量發展的軌道上運行。
“藥品標準是衡量藥品安全、有效和質量可控的標尺。”李勇表示,青海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以建立“最嚴謹的標準”為基礎和追求,不斷健全保障藥品安全的監管長效制度機制,完善地方藥品標準體系建設,持續研究、制修訂、頒布實施適合并滿足青海中藏藥產業的標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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