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出臺 將實現水利工程全周期管理
中新網西寧7月29日電 (記者 李江寧)“為推進水利工程建設、運行、管理和維護的法治化水平,不斷增強水資源優化配置、流域防洪減災、水生態保護治理能力,《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青海省人大法制委員會統一審議后提請青海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定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29日,青海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雷霆向外發布。
當日,青海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解讀《條例》新聞發布會。
圖為新聞發布會現場。李江寧 攝
記者了解到,隨著水法的修改和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的相繼出臺,2008年施行的《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條例》部分內容與上位法不盡一致,已明顯不適用。同時,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在體制機制、運行維護保障等方面的短板弱項亟需補齊加強。因此,采取廢舊立新方式開展水利工程管理立法非常及時、十分必要。
水利工程運行安全事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糧食安全、生態安全,與經濟社會發展息息相關。
圖為2021年6月16日,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縣拍攝的龍羊峽水電站。馬銘言 攝
據介紹,目前,青海省共建水庫(含水電站水庫)207座、灌區1161處、堤防456段、水閘25座、中型以上淤地壩305座,基本形成了蓄、引、提、調結合的水利工程體系,全省水庫綜合調度和信息化管理體系初步成型,常態化落實水庫維修養護經費渠道,“區域集中管護”“以大代小”等先進管護模式普遍推廣,水利工程現代化管護水平有效提升,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人民安居樂業提供了基礎保障。
“青海省水利工程點多、面廣、線長,《條例》的實施,將實現水利工程項目前期、建設管理、安全運行、降等報廢全過程、全周期管理,有序推動全省水利工程‘法制化、標準化、信息化、規范化’建設,制度體系將更加健全、運行管理將更加規范、行業監管將更加到位,在法治軌道上保障青海省水利工程安全運行、功能和效益充分發揮。”青海省水利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張志鵬表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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