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夯實鄉村醫衛“家底”:設中藏醫優勢專科、明確村醫身份
中新網西寧11月21日電 (記者 張添福)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在績效工資內部分配時要向關鍵、緊缺、高風險、高強度崗位傾斜,每個縣級中藏醫醫院至少建設2個中藏醫特色優勢專科和1個中藏醫適宜技術推廣中心……21日,記者從青海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獲悉,該省提出4個方面17項具體措施,健全完善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夯實鄉村醫療衛生的“家底”。
日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青海省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提出,在常住人口較多、服務半徑和區域面積較大、縣級醫院服務覆蓋能力不足的縣,可選擇能力較強、具有一定輻射和帶動作用的中心鄉鎮衛生院,使其基本達到二級醫院服務水平。推進鄉村一體化管理,支持符合條件的公辦村衛生室逐步轉為鄉鎮衛生院延伸舉辦的村級醫療服務點。
對于發揮中藏醫藥優勢方面,《實施方案》明確,加強縣級中藏醫醫院“兩專科一中心”建設,每個縣級中藏醫醫院至少建設2個中藏醫特色優勢專科和1個中藏醫適宜技術推廣中心。
青海提出,深入實施“三支一扶”計劃、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結合實際需求面向農牧區規范培養擬從事全科醫療的高等職業教育層次醫學生。艱苦邊遠地區縣鄉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時,對公開招聘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經主管部門核準后,可降低開考比例,急需緊缺專業或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實施方案》提出,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在績效工資內部分配時要向關鍵、緊缺、高風險、高強度崗位傾斜,鼓勵診療水平較高、診療量較大的機構依托醫療服務收入推動設立全科醫生津貼項目,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服務的鄉村醫生,地方要適當給予政策、金融、基礎條件等方面的傾斜支持。
此外,對于社會關注的鄉村醫生身份問題,《實施方案》提出,逐步落實鄉村醫生“鄉聘村用”。符合條件的受聘鄉村醫生與鄉鎮衛生院簽訂勞動合同,接受鄉鎮衛生院在行政、業務、人員、藥械、財務資產、工作待遇、績效考核方面的“七統一”管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