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積極推進生育支持措施落實落地
積極落實優化生育政策,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機制,大力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7月17日,記者從青海省衛生健康委了解到,青海持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積極推進生育支持措施落實落地,各項重點任務取得積極進展。
青海省委省政府印發實施《青海省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省衛生健康委聯合省發展改革委等16個部門制定印發《青海省深入貫徹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實施意見》,從8個方面提出24項具體保障措施,著力推動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的建立。修訂《青海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全面落實產假188天、配偶看護假15天的規定,鼓勵用人單位對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不滿3周歲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5天育兒假。
自2020年以來,青海省委省政府連續將托育服務列入民生實事工程。省衛生健康委會同省教育廳等8個部門制定《青海省鼓勵支持幼兒園發展托班實施意見》,鼓勵支持現有幼兒園向下延伸開辦托班,招收2歲至3歲幼兒;會同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局制定《青海省做好社區托育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盤活社區閑置公共資源,通過無償或低償使用方式,在社區內設置嵌入式、標準化的托育服務點,提供普惠托育服務。
青海省西寧市和果洛藏族自治州出臺相關扶持政策,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西寧市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對市級示范性托育機構給予一次性補助3萬元;對在西寧市已備案托育機構入托的政策內戶籍二孩及以上孩次嬰幼兒家庭,按每個嬰幼兒每學期不低于300元的標準給予托育補貼。目前,西寧市已有119戶子女家庭享受到托育服務補貼政策。
果洛州對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別發放1000元和2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補貼。各縣扶持1個公辦托育機構和1個民辦托育機構,每個托育機構一次性發放5萬元補助,給予入托嬰幼兒每人每月100元補貼。在《青海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假期188天的基礎上增加獎勵產假90天,配偶護理假由15天增加至30天,父母育兒假期由15天增加至35天。
作者 郭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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