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寧:構建生態執法司法“協同圈”守護青山綠地
“林(草)長+警長+檢察長+法院院長”“林(草)長+河湖長”……去年以來,西寧市緊緊圍繞“做實林(草)長制、實現林(草)長治”目標,發揮林(草)長制引領作用,建立生態環境執法司法協同保護機制,形成全市上下齊抓共管局面,實現了全域覆蓋的林(草)長制工作新格局,推動林(草)長制工作在西寧走深走實、落地見效。
隨著三北防護林等各項林業生態建設工程的實施,截至目前,全市森林覆蓋率達37%,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61.43%,全市有林地總面積537.2萬畝,森林資源持續增加,森林生態體系得到完善,西寧市成為西北地區首個獲得“國家園林城市”和“國家森林城市”雙榮譽的省會城市。把牢生態保護這個關鍵點,去年全市科學開展國土綠化,實施南北山四期等項目,完成國土綠化28.75萬畝。創建完成1個省級森林城鎮、4個森林鄉村建設。全面建成四級林(草)長制組織體系,全市1564名林(草)長、4903名林草管護員實現網格化管理,三級總林(草)長巡林巡草1660次,制定印發“林(草)長+”聯動協調制度3項,建立了湟水國家濕地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形成逐級定責、履責、督責、問責環環相扣的責任鏈條。全面建立資源管護和護林防火“市、縣、鄉(林場)、村、護林員”五級“雙護”責任體系,“人防+技防”雙向互補,防滅火體系高效運轉,全市連續36年無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災發生。
壓實資源保護發展政治責任,嚴格落實林(草)長制“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工作機制,全面推進林(草)長制各項工作,健全完善市、縣(區)、鄉(鎮)、村四級林(草)長制組織體系,分級設立市、縣(區)級林(草)長辦公室,發布總林(草)長令、召開聯席會議,全市1559名林(草)長、4903名林草管護員實現網格化管理,三級總林(草)長巡林巡草1836次,推進林(草)長工作從“全面建立”向“全面見效”轉變。
完善生態環境執法司法協同保護機制,通過完善“林(草)長”機制,強化林草資源監管保護力度,建立“林(草)長+警長+檢察長+法院院長”“林(草)長+河湖長”聯動工作機制和林(草)長助理制度3項,不斷強化協作部門工作職能,促進行政處罰與刑事司法、檢察監督、司法審判有效對接,為全面構建“黨政同責、屬地負責、部門協同、源頭治理、全域覆蓋”的資源保護發展長效機制提供了制度保障。與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等5家單位共同簽訂湟水國家濕地公園生態環境執法司法協同保護框架協議,掛牌成立了湟水國家濕地公園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和濕地保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站,在大通北川河源區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創建了全省首個生態警務室,建立完善生態環境執法司法協同保護機制,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生態環境保護合作機制,推動林草生態環境執法司法協同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作者 張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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