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行政復議主渠道 青海確保案件“應收盡收”
中新網西寧12月17日電 (記者 張添福)17日,青海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懂青海 愛青海 興青海”省司法廳專場新聞發布會。
青海省司法廳副廳長甘韜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該省司法系統不斷強化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對執法不公、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等行政執法突出問題進行重點整治,建立包容審慎監管方式,持續推進行政執法裁量權基準制度,大力推行柔性執法、人性化執法,做到嚴而不苛、寬容有度。
甘韜說,今年以來,青海省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受理行政復議案件1156件,今年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數量已超過法院同期一審行政訴訟案件數量。其中調解和解結案的占26%,直接糾錯率31%,案結事了率達88%,“更多行政爭議得到實質性化解,有效維護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有力推動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青海省司法廳行政復議與應訴局副局長董得武介紹,該省全面推動行政復議主渠道建設,加大對行政復議制度的宣傳力度,不斷暢通、拓寬行政復議申請渠道,在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和西寧鐵路運輸法院設立行政復議窗口,在行政復議工作平臺接受線上申請,有效提高群眾申請復議的便利度,確保案件“應收盡收”。
據悉,2024年1月,青海省海西州某行政執法單位在執法檢查中發現某企業存在違法行為,經調查后依法作出罰款30萬元的行政處罰。
該企業不服提起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機構審查認為,雙方當事人主要爭議焦點在于對案涉行為的處罰幅度是否適當。根據有關規定,該企業的違法行為罰款幅度裁定規則為20萬至30萬元。考慮到該企業行為屬首次違法,且對違法行為積極改正,按最高限罰款不符合比例原則,明顯不適當。
經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行政機關將罰款金額從30萬元變更為20萬元,該企業主動繳納了罰款,達到了案結事了的效果,有力維護了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助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可以說,作為一項兼具權力運行監督、公民權利救濟和行政爭議化解的法律制度,行政復議在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推進行政機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和諧穩定等方面將會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董得武說。
青海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副主任任芮昀主持新聞發布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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