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檢方:探索推進行刑反向銜接 實現刑事和行政處罰無縫銜接
中新網西寧7月12日電(祁增蓓)“行刑反向銜接工作啟動以來,青海省檢察機關在摸清底數、內外銜接、提升辦案質效等方面探索推進行刑反向銜接工作,重點解決行政機關不刑不罰、應罰未罰等問題,有效實現了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無縫銜接,以檢察新作為助推社會治理效能提升。”12日,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孫文勝說。
當日,青海省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自2023年7月行刑反向銜接工作啟動以來,青海檢察機關相關工作開展情況,并發布相關典型案例。
什么是行刑反向銜接?據悉,行刑反向銜接是指檢察機關對決定不起訴的犯罪嫌疑人,認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應制發檢察意見,依法移送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制度。
孫文勝在發布會上介紹,自2023年7月至今,青海省檢察機關共辦理行刑反向銜接案件581件、向行政機關發出檢察意見404件,通過制發檢察意見,相關行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273件(其余案件尚在回復期內),有效驅動行刑“反向銜接”高質量發展,為全省行政檢察“求突破”提供新動力。
為有效解決青海省檢察機關在開展行刑反向銜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堵點,青海省人民檢察院制定印發了《青海省人民檢察院關于推進行刑反向銜接和行政違法行為監督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明確案件移送、規范案件辦理流程、強化案件跟蹤監督等內容,為全省檢察機關規范辦理行刑反向銜接案件提供辦案依據。
在強化協作聯動方面,青海省人民檢察院加強與行政執法機關的信息聯通、工作聯動、人員聯合,通過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實現行刑有序銜接,共同參與社會治理。并會同青海省司法廳、省法院會簽《關于加強司法監督與行政執法監督銜接工作的規定》,明確通過信息共享、案情通報、聯合檢查、案件線索移送等方式,實現司法監督與行政執法監督有效銜接。
“聚焦數字賦能,我們探索運用‘反向銜接+數字模型’監督思維,著力解決行政處罰的‘后半篇’文章,從源頭上降低同類行政違法行為的發生。”孫文勝表示,青海省檢察機關將進一步加強與行政執法機關的溝通,實現“行政+檢察”的良性互動,持續推進行刑反向銜接工作向縱深發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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