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增強大病保險減負功能 減輕群眾看病就醫負擔
中新網西寧4月11日電 (記者 孫睿)記者11日從青海省醫保局獲悉,青海省深入推進大病保險制度改革,不斷優化政策措施,增強了大病保險減負功能,并取得了新進展新成效。
青海省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處處長楊勇介紹,2012年,青海省政府制定出臺實施方案,率先在全國啟動實施全省政策統一、基金統收統支、覆蓋所有居民的大病保險制度。近年來,青海醫保部門立足大病保險減負功能,聚焦群眾看病貴的問題,不斷減輕了群眾看病就醫負擔。
同時,青海省不斷加大大病保險資金投入力度,籌資標準從制度啟動初的年人均50元提高到95元,所需資金從居民醫保基金中劃轉,不額外增加民眾繳費負擔,2023年基金投入達到4.2億元,有力保障了看病就醫需求。
“繳了居民醫保費,不用額外交錢,患了大病還能二次報銷,醫保政策越來越好了,也讓我們老百姓敢看病、看得起病了。”青海省西寧市居民馬女士說。
“去年因為疾病在醫院住院治療,總醫療費用42萬多元,基本醫療保險報銷了10萬元,大病保險報銷了23萬多元,再加上醫療救助報銷,自己才花了6萬多元,解決了我們看病的后顧之憂。”家住青海省西寧市大通縣的參保人林先生說。
楊勇說,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群眾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制度性安排。近年來,青海省不斷調整提高大病保險保障水平,起付標準從制度啟動初的單次5000元調整為年度累計1.2萬元,群眾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報銷比例達到80%,報銷不設封頂線,最大限度緩解了看病就醫負擔。
統計顯示,2023年,青海省21.57萬人次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基金支付群眾大病保險待遇4.11億元。
2022年,青海省在全面落實大病保險普惠待遇政策基礎上,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等困難群眾,實施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報銷不設封頂線的傾斜保障政策。
2023年,青海省黃南州同仁市農村低保對象昂女士,患呼吸心跳驟停疾病,在青海紅十字醫院救治花費了60.91萬元,僅大病保險報銷37.33萬元,占報銷金額的65.29%,有效發揮了大病保險在緩解群眾患重大疾病時的減負作用。
2023年,青海省困難群眾享受大病保險待遇13.26萬人次,減輕困難群眾醫療費用負擔2.16億元。
楊勇表示,一系列傾斜幫扶政策措施,最大限度解決了困難群眾在看病就醫方面的急事、難事和煩心事,讓困難群眾有了更多“醫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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